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保护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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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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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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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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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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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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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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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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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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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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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谷海天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塑胶移动垃圾桶及家具用品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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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工业密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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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谷海天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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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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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工业密集区,租赁陕西润浙纺织有限公司闲置空地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6000㎡,新建1座生产厂房,厂房内包括注塑区、包装区记忆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制品2047t/a。产品主要工艺为混料、住宿冷却、修整、组合安装。项目实际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85万元,占总投资的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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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项目固废中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成品边角修整及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废料暂存于厂区内,待总公司四川省恒丰塑胶有限公司送模具时拉走进行回收处置;废活性炭、UV废灯管、含油废物、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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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