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8月12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西安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环保型热固性粉末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工业密集区永乐工业园

西安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同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工业密集区永乐工业园,租赁陕西金程砂轮制造有限公司内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车间办公室等。厂房占地面积768㎡,建设年产400吨环保型固性粉末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120万,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3.6万,占总投资的11.3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转运处理。

2

陕西金程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工业密集区永乐工业园

陕西金程砂轮制造有限公司

陕西同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陕西金程砂轮制造有限公司内,建设年产塑料瓶150万个,并配套生产手提把150万个、瓶盖150万个。利用原有机修车件及陶瓷车间并购置注塑机、吹瓶机等设备进行生产,车间共占地2000㎡,主要包括原料库、成品库、粉料间、住宿吹瓶生产区、车间办公室等。项目实际总投资277.5万,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3.5万,占总投资的8.47%。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费含油抹布、废棉纱、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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