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组织开展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执法业务培训

      为提高新城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提升环境处罚案件规范化管理和案卷质量。10月25日下午,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召开区域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会。邀请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薛瑜,以“四个配套办法实施过程中的调查与取证“为题目进行授课。各镇(街道)环保所全体人员,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员工参加。
      本次培训,薛瑜老师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新旧法律的适用过程中容易导致的行政处罚案件偏差这一角度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总结了近几年来四个配套办法在环境执法实践适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及争议,并以实际案例为样本,对案卷制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通过培训,有效推动了泾河新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全覆盖,促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健全“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同时,明确了各方职责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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