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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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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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三秦机械加工车间及设备生产线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村 |
陕西三秦机械有限公司 |
陕西华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村,占地面积9240平方米,主要建成机械加工生产车间8600平方米,生产加工各种零部件。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3.25%。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边角料、废钢屑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切屑液及废矿物油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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