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2897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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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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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东延伸段给水工程 |
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东延伸(咸铜铁路西侧规划路-包茂高速西侧规划路)段 |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
陕西天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东延伸段(咸铜铁路西侧规划路-包茂高速西侧规划路),西起沣泾大道东延伸段与咸铜铁路西侧规划路交叉路口,接咸铜铁路西侧规划路现状给水管道,由西向东敷设 772m,终点为沣泾大道东延伸段与包茂高速西侧规划路交叉路口处,与规划管道连接。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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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