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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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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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雅风印务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印刷制品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温商高端制造园区 |
西安雅风印务有限公司 |
陕西陆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温商高端制造园区。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500吨印刷制品。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67%。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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