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22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陕西生力铁道轨枕有限公司地铁(轨道)轨枕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尚东组

陕西生力铁道轨枕有限公司

陕西天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工业园,建设用地面积43.67亩,其中建筑总占地面积4381.07平方米,厂房总占地面积2592平方米。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预应力混凝土轨枕50万根/年、预应力框架板5000块/年、其他(铁路及地铁混凝土预制构件、疏散平台盖板及支架、混凝土挡砟块)1万立方/年。项目实际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9%。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作脱模剂二次使用;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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