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机关的衔接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7月27日上午,根据西安12345转办环境信访投诉线索,我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泾河分局治安大队对群众反映的永乐镇冉孟村喷漆作坊违法进行金属浸漆作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经营人今年三次在辖区内更换作坊进行金属浸漆作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直排大气污染物,屡次处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和社会影响恶劣。经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8月6日公安泾河分局依法对该经营人行政拘留7日。


本次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新城环境执法人员利用好执法武器的决心,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了有效震慑作用,也为环保部门严格环境执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公开一起,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推动新城生态环境建设。
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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