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公示(八月份)

序号 执罚主体 处罚相对人 处罚类别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书文号 受理时间 处罚数额 处罚依据 执行情况 强制执行情况
1 生态环境局 陕西恒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罚款 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储存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1号 2020.8.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罚款已交  
2 生态环境局 陕西嘉正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罚款 未批先建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2号 2020.8.6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已交  
3 生态环境局 西咸新区诚安美迪家具有限公司 罚款 未批先建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4号 2020.8.1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已交  
4 生态环境局 西安鑫之辉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罚款 未批先建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5号 2020.8.17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已交  
5 生态环境局 陕西锦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罚款 露天刷漆、无污染防治设施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6号 2020.8.1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已交  
6 生态环境局 泾河新城杨云付金属处理厂 罚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9号 2020.8.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已交  
7 生态环境局 陕西永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罚款 调漆间未密闭,无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露天喷漆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7号 2020.8.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已交  
8 生态环境局 泾阳御图雄工贸有限公司 罚款 未批先建 陕A西咸泾河环罚〔2020〕18号 2020.8.19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已交  
         恒德精密.pdf
        
嘉正广告.pdf
         安美迪.pdf
         鑫之辉.pdf
         杨云付.pdf
         永成机械.pdf
         御图雄.pdf
         锦泰建筑处罚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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