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1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PET塑料瓶破碎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PET塑料瓶破碎线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工业密集区

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国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原有项目年产再生涤纶纤维3万吨,本扩建项目利用原厂区库房,设置3条PET破碎生产线,年破碎PET塑料瓶4万吨,仅为现有再生纤维生产线配套原料使用。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9.4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6.27%。

1. 配备原料存放场所。PET原料瓶堆放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破碎工序在密闭型破碎间湿式破碎,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由污泥处理公司处置。废标签、废瓶盖、废塑料瓶、废铁丝集中收集,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筛选杂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 5.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站(预处理+生物法+砂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