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驱驰再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砂水稳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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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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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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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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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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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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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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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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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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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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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驱驰再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砂水稳材料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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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尚东组高泾大道中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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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驱驰再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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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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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10000平方米,本项目原料为环保砂,设置水稳材料拌合站,预计年产水稳料30万吨。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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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厂区内地面硬化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车辆进出均通过自动喷水冲洗装置。原料储存及水稳材料生产全部在封闭的车间内。铲装工序、卸料及上料位于生产厂房内,厂房顶部喷淋,料口安装软连接,降低落差高度;输送工序采用全封闭输送带,厂房顶部喷淋设施喷洒;堆场在全封闭厂房内,仅留进出口,顶部喷淋设施喷洒;水泥筒仓顶部安装仓顶除尘器;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 m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底泥、袋式除尘器收集尘、检测废试块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废含油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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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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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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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爱森格林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木业贴面板加工及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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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中长南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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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爱森格林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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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常青山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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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热压区、材料区、成品区等,购置多层压机、模温机等设备。计划年产贴面板38000立方米。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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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0 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相关要求。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 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裁边废料、不合格产品交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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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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