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8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瑞尔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硅酸钙聚苯颗粒轻质复合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硅酸钙聚苯颗粒轻质复合墙板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工业园168号
      陕西瑞尔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5667平方米,本项目原料为硅酸钙板、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已发泡)等,建设1条硅酸钙板聚苯颗粒复合轻质墙板生产线,设备包括自动搅拌系统1套、自动出板系统1套、注浆系统1套、模具车30台等。预计年产量为30万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水泥筒仓顶部安装仓顶除尘器;水泥和粉煤灰在密闭管道传输;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 m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餐厨垃圾利用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尘、沉渣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分别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设备清洗废水经循环桶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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