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23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正乾坤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正乾坤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泥砖厂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流村新庄组
陕西正乾坤建材有限公司
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10733平方米,布置破碎车间、水泥砖生产线、原料室、打包库、成品库等。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和建筑垃圾,主要产品为水泥砖,计划年产水泥砖10000万块。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12.25%。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抑尘遮盖。原料储棚和装卸厂房全封闭,设喷淋装置,粉尘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要求。投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水泥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8)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泾河新城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塑料注塑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16号
西安昆仑工业装备配套有限公司
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装箱、托盘、汽车产品和零部件生产线,原材料包括HIPS、PP、PE、PC等。建成后年产包装箱5万套、托盘2万套、汽车产品12万套和零部件11万套。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两级活性炭吸附+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模具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3
汽车变速箱关键零部件及智能化产品扩能项目
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项目场址北侧新增地114667平方米,本次项目建设用地约87777平方米,约26890平方米用于后期厂房3建设。本次新建2个厂房,建成后设置同步器生产区、12挡变速器齿轮生产区、售后配件生产区、8、9、10档变速器齿轮生产区、取力器生产区、热处理生产区和原西厂搬迁的滑套及杂件生产区等七个生产集群。仅依托现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和事故池,其他均为新建。年新增1020万件同步器、齿轮、取力器等变速器关键零部件。总投资34300万元,环保投资54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
      1. 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施工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清理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旋风+湿式除尘器+25 m排气筒处理,强力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旋风+脉冲滤筒除尘器+2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热处理废气经热力燃烧+湿式除尘+2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环函〔2019〕247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酸洗废气经酸雾净化塔+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8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废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棉纱、砂轮泥、片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格栅+隔油+气浮/斜板沉淀预处理后,酸洗废水加片碱中和后,与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6.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甲醇、液氨、硝酸、盐酸等危险物质泄露。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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