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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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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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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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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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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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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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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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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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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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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铭代玻璃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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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4组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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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铭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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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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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布置钢化玻璃生产线一条、夹胶玻璃生产线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2条,主要设备为切割机、磨边机、钢化炉、夹胶釜等,产能9万平方米/年。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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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涂胶、加热加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20 m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玻璃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铝条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机构。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胶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磨边清洗废水经沉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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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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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泾阳产业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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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标准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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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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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项目场址北侧新增地114667平方米,本次项目建设用地约87777平方米,约26890平方米用于后期厂房3建设。本次新建2个厂房,建成后设置同步器生产区、12挡变速器齿轮生产区、售后配件生产区、8、9、10档变速器齿轮生产区、取力器生产区、热处理生产区和原西厂搬迁的滑套及杂件生产区等七个生产集群。仅依托现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和事故池,其他均为新建。年新增1020万件同步器、齿轮、取力器等变速器关键零部件。总投资34300万元,环保投资54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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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施工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焊接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甲醇存储无组织挥发,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油雾净化器+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环函〔2019〕247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渗氮废气经集气罩+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钢、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水粹淬火沉渣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油淬淬火沉渣、废机油、废淬油桶、油渣、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工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6.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甲醇、液氨、淬火油等危险物质泄露。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