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水泥制品及建筑构建砌块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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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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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制品及建筑构建砌块制造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尚东组高泾大道中段1号 |
西安泰海建材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19492平方米,建设混凝土搅拌站,设置2台搅拌机,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0.1%。 |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装卸厂房和原料储棚全封闭,安装电动卷闸门,设喷淋装置,降低料口落差高度,水泥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粉尘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要求。皮带输送上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封闭输送带,皮带输送下料口和搅拌机软连接封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底泥、收尘灰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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