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改性塑料制造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华晨大道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内17号厂房

西安美奇隆塑胶有限公司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线及生产设备,生产车间和其余建(构)筑物均依托现有工程,年工作时间由100天延长至200天,并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建成后产能由年产改性高抗冲聚苯乙烯1500吨增加至3000吨。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3.5%。

1. 密闭破碎出料,注塑、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2.运营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空压机、冷却塔安装隔声罩,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注塑模片、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手套、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陕西圣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永路中段工业园

陕西圣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同泽生态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无新增用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改造为新锅炉房,在新锅炉房内新增1台6t/h燃气蒸汽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包括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内新增1套软水设备,并拆除现有的软水设备。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2%。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现有及新建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二次回流技术+10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26-2018)、《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NOX执行30mg/m3)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水泵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经降温池与软水系统浓盐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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