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200万件收纳盒、垃圾桶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原点大道(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号)

陕西浙塑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智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现有厂房,布置45套注塑机、机械手、自动吸配上料机生产设备,不使用再生料,计划年产收纳盒1000万件、垃圾桶200万件。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4.02万元,占总投资的3.7%。

1.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15m高排气筒处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2.运营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厂区及车间清扫冲洗用水,不外排。出水水质参考《再生水水质标准》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集中外售,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工业化住宅PC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泾河新城泾晨路与泾干三街交叉口北

陕西正原安电气有限公司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80865平方米。建设办公楼、混凝土搅拌楼、制砂车间、预制构件车间、储备料仓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工业化住宅PC构件20万m3、盾构管片3.2万m3的生产规模。总投资15172.5104万元,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卸料口进行封闭处理,并配备自动门,在卸料过程时,自动门处于关闭状态。砂石采用封闭式储料仓,安装电动门,设喷淋装置。粉状原料、石粉贮存在密闭式筒仓中,采用密闭罐车进行运输,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封闭输送带,搅拌口全封闭,上料和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制砂车间破碎、筛分所使用设备均为密闭装置,设备与皮带输送机衔接处均密闭处理,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1米排气筒处理。粉尘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相关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26米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26-2018)、《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收尘灰、沉淀池沉砂回用于生产。金属杂质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置,预制件废边角料交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冲洗废水、作业区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罐车车辆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物料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5. 物料运输、厂内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机械。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