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低损耗铁硅铝磁粉芯制备技术开发中试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一街17号,泾河新城陕煤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中环智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350平方米。建设1套低损耗铁硅铝磁粉芯材料制备中试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中试装置规模为每批次中试试验低损耗铁硅铝磁粉芯产生量为60kg,中试期进行300个批次的中试试验,中试期低损耗铁硅铝磁粉芯产生量为18t/a。总投资2016.25万元,环保投资96.5万元,占总投资的4.79%。

1.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场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 (DB61/1078-2017)相关要求。2.乙醇回收冷凝废气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投料、干燥、烧结、倒角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压制成型工序利用。除尘系统收尘、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清洗废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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