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违规使用公租房人员名单的公告(一)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西安市纪委办公厅《2023年全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泾河新城公租房入住情况持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严肃查处公租房违规承租转租转借、空置或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在对泾河新城公租房动态管理核查过程中,仍发现个别承租户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影响极其恶劣。为此,我新城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将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再次提醒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严禁违规使用,现将查处的相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公开违规使用公租房人员名单的公告(一).xls



开发建设部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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