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王长安等15名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于2020年3月13日前向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举报电话:36385539。
附件: 泾河新城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9日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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