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政发〔2020〕1号)和《西咸新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陕西咸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复工人员、复工复产企业人员、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的支持力度,结合西咸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关于免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租房租金的通知》,现通知如下:
(1)对已承租泾河新城公(廉)租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020年1月-2020年3月共计3个月房租;(2)对于8号地块已收取租金的,计费周期自2020年4月1日起算。
附件:
泾河新城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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