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二批次公租房申请人员公示名单

      依据《泾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要求,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窦洁等8名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9日。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9日前向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举报电话:3638553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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