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的通知》(市建发〔2022〕169号),泾河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对李亦谦等10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保租房资格审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
如对公示的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向泾河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29-36385539。
附件:2025年泾河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第十七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pdf
开发建设部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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