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各科室、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推动燃气安全领域深层次问题的彻底解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燃气安全无事故。我镇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摸清全镇燃气储存、灌装、运输、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着力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储存、非法灌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为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排查重点

(一)排查燃气场站、燃气管线、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二)排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大型商超、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排查菜市场、农贸市场、老旧小区门面店、便民摊位等设施陈旧、管网老旧的重点区域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四)排查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持续开展老旧管网排查,提升维修标准,加大巡检频次。

(五)排查工业企业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现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中的企业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再次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查摸底,严控增量。

(六)强化燃气用户用气的安全检查与指导,特别要整改房屋装修、改建过程中占用、占压管道行经空间的行为。

(七)排查全镇范围流通使用的煤气钢瓶,确保“一瓶一码”全覆盖,坚决杜绝超期未检、不合格、已报废钢瓶违规使用现象。

(八)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运输、非法供应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气点”“黑气贩”。

对燃气安全的其他环节和领域要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确保全覆盖、无盲点。

三、责任分工

(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燃气安全治理工作。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责,开展工业企业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缔一批安全间距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点供”危险点。

(二)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查处掺杂、掺假等劣质燃气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使用不合格、未按规定检定的计量器具和燃气气瓶等行为,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

(三)高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开展流动摊点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流动摊点燃气无证经营打击、非法储存瓶装燃气(实瓶过夜)治理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医疗机构食堂的用气安全,组织力量对燃气器具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五)泾阳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对高庄镇燃气场站、企业、农户的燃气管路上非法安装设备、电缆与燃气管路安全距离不够、任意挤压搭靠燃气管路、植物缠绕燃气管路、非法私自用气等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完善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燃气设施运行体系、燃气消防设施体系、燃气安全宣传、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燃气公司负总责,各相关科室配合。

(六)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开展本区域内燃气安全使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各村群众瓶装燃气三件套(导管、卡箍、减压阀)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辖区内非法储存钢瓶、违规倒灌进行排查处置上报;做好辖区内安全使用燃气宣传工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4月18日至5月20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列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特点,认真排查,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治理。全面动员各类燃气企业及用户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务必在5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排查摸底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加盖公章)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7月29日)。对在排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专人跟踪督查,还要有针对性地编制该隐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惩和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挂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将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以对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周密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加大全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和微信微博、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增强安全用气意识,提高防范燃气事故的能力,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规范使用、自觉维护全镇燃气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相互配合,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简单应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镇政府将严肃问责、追责。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联系人:张平地 联系电话:1534948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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