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庄镇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扫墓活动日。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扫墓祭祖活动进入了高峰期,极易因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身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再次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各相关单位要有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再次加强对清明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早部署、早防控,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对清明节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对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造成特大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强化文明祭祖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短信、喇叭、公众微信、电子显示屏、组装巡查车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引导居民群众文明祭祀,避免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监督巡查力度

各村要加强对十字路口、坟园、陵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人定岗,进行实时巡查监控,及时做好火灾防控和劝阻群众的工作,防止因烧纸引发火灾,造成安全事故。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加大对辖区内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的力度同时,巡查人员配备充足的灭火设备,祭祖区域要配备洒水车,对重点部位联合消防值守,要加强对停车场、加油站、铁路沿线、祭祖区域等重点防火部位巡查防范力度,确保不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五、坚守岗位强化应急值守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应急力量和必备的灭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明确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决防止火灾、交通、食品、生产、建筑、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发生。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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