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冬防期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西咸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冬防期新区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陕西咸安委办【2017】94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泾河新城冬防期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


泾河新城冬防期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11.24杨凌天然气管道闪爆事故经验教训,充分做好新城冬季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西咸新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冬防期新区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有关要求,新城安委办结合新城实际,决定开展冬防期新城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西咸新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贯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工作责任,立即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杜绝大面积停热事故,保证群众安全取暖、温暖过冬。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把维护热源安全、设备安全、管网安全、用户安全作为首要职责,从严管理、从细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实现新城冬防期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
      三、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
    (二)范围:全新城供热系统企业和单位;燃气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单位;各自备锅炉、壁挂锅炉使用用户;供热、燃气场站各类设施设备及管网管线等。
      四、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陈建权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任炳群 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建安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米海湖 泾河新城党委委员
      成   员: 周 康 规划建设局局长
                    任 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 滢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姚卫华 纪律检查审计局副局长
                    石 径 改革创新发展局副局长
                    石建功 城改办副主任
                    孙新海 泾干街道党工委书记
                    贺甲民 崇文镇党委书记
                    房根平 永乐镇党委书记
                    彭洪泉 高庄镇党委书记
      五、大检查大排查内容
    (一)各供热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西咸新区有关供热工作会议(20日晚市政府专题会议、2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24日晚市政府紧急会议、25日下午市安委办供热安全督查检查部署会议和26日上午新区安委办保障供气供暖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各供热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辖区供热、燃气企业或单位清单情况,制定拉网式排查方案及方案执行情况。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对所有供热、燃气末端用户(含各类热源集中供热用户、自备锅楼用户、壁挂锅炉用户、天然气调压站和储配站厂、加气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等)实现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情况。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立即结合实际对行业领域和辖区的冬防期供热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
      六、大排查大整治和任务分工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2017年12月15日)。各街镇和供热、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物业单位等开展内部自查,成立专门的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计划,针对本企业、本单位冬季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危险因素,组织大排查大整治。要健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特别是各供热企业要认真对照、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逐一流程、逐一环节的组织专业排查、科学分析和专家论证,对锅炉炉膛、锅炉与出口管线连接处、锅炉出口管线阀门、连接件法兰处及承压元件、安全附件等关键部位,必须进行认真细致、反复的检查。防止因水位计清洁不彻底,造成水位计指示模糊,或维护不及时使水位计照明亮度不足,漏水、漏汽而误判水位;压力表校验不及时或故障使用,造成错误显示;安全阀弹簧拧死或漏汽,使自动排气失效等隐患出现。要严密防范全自动燃气燃烧器故障或效率降低,火焰燃烧不充分,在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炉膛内可燃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引起炉膛爆炸;炉体外护板过热,温度监控失效,易造成炉墙损坏;低水位液位报警失灵或操作失误,造成锅炉缺水、爆炸;高水位液位报警失灵或操作失误,造成锅炉满水、溢出;过热保护失灵或负荷过重,发生汽水沸腾事故等情况发生。坚决杜绝点火前违章操作,未按照规定强制通风的行为。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防范因操作失误、麻痹大意、隐患排查不到位而造成人员触电、灼伤、坠伤或输气管道泄漏、锅炉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二)全面排查(2017年12月16日—2018年2月15日)。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完善常态化排查检查机制;要层层传导压力,将任务分解到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并全面督导,扎实细致的组织拉网式排查;要对辖区所有自备锅炉、壁挂锅炉、燃气生产经营点等进行逐一检查,不漏一个企业或单位,不落一家用户,建立清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的行为。特别是各供热、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制定专项大检查方案,细化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专项排查。
    (三)督导检查(2017年11月28日起每周督查)。新城安委办将联合纪检监察审计局、党委组织部组成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督导检查,自11月28日起,每周对各街镇和有关重点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思想麻痹,应付差事,活动开展不扎实;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夯实“两个责任”落实。供热用气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的大事。各街镇和供热用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此类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当前的供热用气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供热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和杜绝城市供热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打赢今冬明春供热用气安全“保卫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入组织专项排查整治。各街镇和供热用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和西咸新区安委办的近期有关供热工作会议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供热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彻底排查整治供热用气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资金、时限、措施和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整改,对违法违规使用供热、燃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要坚决取缔,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新城供热用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三)严肃查处履职不到位行为。进一步加强供热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安委办将严密组织督查检查,对供热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的部门、企业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日常安全生产考评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四)注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供热用气企业及各街镇和供热用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遇有情况,立即启动保障和事故应急预案,快速协调处置。要结合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供热用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增强社会公众保护供热、燃气设施和安全使用的意识,提高供热用气保障及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操作性;要组织供热用气行业人员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学习预案,熟知预案内容和预案启动程序,备齐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定期组织开展供热用气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抢险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每周二17时前,各街镇、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将每周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新城安委办,由新城安委办统一汇总后于每周三12时前报告西咸新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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