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人员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极端认真负责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在“双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复杂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国庆节、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我镇成立国庆节、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房根平

副组长:曹卫东  翟春民

成  员:张  鹏  王小江  陈朋冲  王小军  马  斌  

周正荣  曹小为  侯建成  各村(社)党支部书记   

村(居)委会主任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国庆、中秋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宜;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翟春民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成员有梁勇、张勇、季艇、岳振。联系电话:36381327。

办公室职责:承担国庆节、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项。

三、强化监管,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新区、新城“三攻坚一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防火、防爆和防泄漏为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合理调度客车运营班次,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辖区道路疏导,做好对危险路段和道路黑点的监测监控,确保“双节”期间我镇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尤其是重点工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双节”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加强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处理,及时消除。

    四、强化应急值守,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村(居)、各部门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名单于9月27日前报镇政府;国庆期间每日下午4时前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联系电话:36381327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