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深刻汲取近期系列事故教训,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9〕54号)和西咸新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暨迅速开展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9〕7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新区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对辖区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认真填写化工企业排查表(见附件1),11月15日起,新区安委办将组成督导组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是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程序严格追责。
请各街镇于11月25日前将化工企业排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报至新城安委办。
附件:1.
化工企业排查表.docx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联系人:郗长亮 联系方式:159029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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