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高庄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新区11月份安全生产月度会和新城安委办(《关于在泾河新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的通知》陕泾河安委办发〔2019〕41号)文件要求,现对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镇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承诺制建设为载体,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严格规范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高庄镇安监站统一组织督导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二)逐级负责。哪一级负责组织签订承诺书,哪一级负责承诺书的留存、建档并负责督导落实。镇安监站将对承诺制建设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强化过程管理,注重承诺制建设质量,严格兑现承诺条款。
      三、承诺范围、内容和期限
      (一)承诺范围
      1.所有生产加工企业;
      2.有雇工的商贸批发零售企业及仓储、物流企业;
      3.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
      4.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和娱乐场所、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承诺内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新区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三)承诺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承诺期为1年。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签订承诺书(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
      1.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选定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代表现场签订和宣读安全生产承诺书,启动承诺书签订活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和承诺书签订工作。
      2.分层面完成各类企业单位承诺书签订工作。
      (1)中省属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由各部门组织分别向新城安委办、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作出承诺并递交承诺书;
      (2)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及其他企业、个体户由镇(街道)负责组织企业或个人向村组(社区)做出承诺、村组(社区)向镇(街道)做出承诺、镇(街道)向新城安委办做出承诺。(见附件)
      3.各企业单位向组织单位递交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大会,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行业主管部门及本企业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进行承诺。
      (二)兑现落实(2020年1月至12月底)
      各承诺单位严格按照承诺书明确的承诺事项,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对落实情况经常性地进行对照检查,逐条逐项兑现落实承诺内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建设和管理水平。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做出阶段性工作总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一次述职,并以书面形式报承诺书组织签订单位。各组织签订单位在受理企业的报告或述职后,必须给予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指导,督导企事业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高庄镇成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镇领导小组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和督促落实工作。安监站将对承诺制建设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委,经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质量效率。一是开展承诺制专项督查。高庄镇安监站将对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承诺制工作安排部署和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承诺兑现落实过程的管理,针对承诺落实情况,镇安监站将进行不定期抽查或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上报考核办。三是及时组织承诺书的重新签订工作。对于企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或生产、经营、建设事项发生变化而继续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其在发生变动后1个月内重新向政府做出承诺并递交承诺书。
      (三)深入推进诚信,强化相互结合。我镇将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以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核心内容,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使企业承诺事项得到兑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联系人:侯辉              15319082886)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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