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切实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有效防范肺炎疫情扩散及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西咸新区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应急发〔2020〕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陕西咸应急发〔2020〕7号--关于做好西咸新区复产复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