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新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工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20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西咸应急发〔2020〕10号),结合新城工作实际,新城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泾河新城2020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和新城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企业由各街镇负责通知。
附件:泾河新城2020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泾河新城2020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2020年泾河新城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新城党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目标,全面夯实工商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工商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监督检查,为新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一是梳理上报“四个问题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近年来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事故特点、存在问题,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各街镇要列出本地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主要问题清单”,3月9日之前报新城应急管理局。新区级及新城级工商贸监管重点企业(见附件)要列出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逐项对照制定整改、管控措施,抓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两个”清单3月9日之前同时报新区、新城两级应急管理局备案。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初
二是逐级明确市场监管服务重点企业主体。参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直接监管主体”划分有关工作做法,在各街镇属地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新城应急管理局将18家工商贸企业列为重点监管服务对象。各街镇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自监管服务重点企业名单(不得同新区、新城监管服务的28家重点企业重复),实现监管服务对象全覆盖,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对各自监管的工商贸重点企业,要督促企业建立“清单化“指标化”和“量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并结合安全生产奖惩,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三是推广本质安全管理经验。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凤凰建材有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决定》工作要求,复制推广凤凰建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9月底前,各街镇不少于1家企业完成示范企业创建工作,3月9日之前上报示范企业名单。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四是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实施特别监管。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发生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监管部门严肃责任追究、实施行政处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责成事故企业成立事故调查组,从内部彻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特别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增加对事故企业的执法检查,从严审查行政许可,严格标准化管理,限制评先评优。
完成时限:全年
五是全面贯彻《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要按照《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西咸新区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20〕8号)有关要求,2020年3月底全面完成承诺制。通过定期承诺、许可申请承诺、事故处置承诺等形式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六是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城工贸企业危险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切实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对工商贸企业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环节,强化责任、准入、制度、审批、监护、设备六大体系建设,加强人、机、物、环、管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管控不到位不开工、不生产、不经营。
完成时限:全年
七是抓好落后技术设备及工艺等工作。按照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工商贸企业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的通知》(陕西咸应急发〔2020〕9号)有关要求,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设备及工艺,严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设施进入设计、生产等环节,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同时根据新城“散乱污”整治工作安排,配合新城相关单位做好“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完成时限:全年
八是遏制外包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工商贸行业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泾河新城工商贸行业防范遏制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狠抓工商贸企业事故多发频发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行为,对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的承包单位,责令一律解除承包合同,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坚决扭转外包作业事故多发的现状,确保新城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是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应急发〔2020〕8号)要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主动建设、持续改进的双重预防体系。2020年底前各类工商贸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完善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激励机制,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2020年底前,每个街镇不少于1家工贸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十是建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按照新城安委办《关于印发泾河新城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整治方案的通知》(陕泾河安委办发〔2020〕2号)要求,对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从安全基础管理、建构筑物稳定性、除尘系统完好性、防火防爆功能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查清粉尘涉爆作业过程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监督企业实施全方位整改治理,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是持续抓好工商贸行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新城安委办《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泾河安委会发〔2019〕6号)和《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陕泾河安委办发〔2019〕51号)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工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工商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十二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逐一辨识有限空间数量、部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建立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严格管控,强化审批作业制度、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使用液氨制冷的工商贸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8号)有关要求,重点针对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请各街镇持续摸排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企业,实行即时更新,及时上报新城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是坚持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坚持把安全监管执法作为推动新城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专项执法,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每季度新城组织一次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杜绝执法宽松软和选择性执法问题。
完成时限:全年
十四是提升工商贸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探索建立新城工商贸行业领域监管能力,按行业梳理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难题,结合监管现状,各街镇于6月20日前打造不低于10家工商贸行业样板企业。建立泾河新城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化评比制度,由新城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每季度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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