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新城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陕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20〕8号)和西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20〕10号)及《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20〕12号)要求,现就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新城党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重在完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和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辖区事故总量和亡人数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新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有关人员观看,做好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理解掌握和教育引导,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2022年底前,镇(街)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二是强化舆论引导,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细化学习宣传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在各级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双微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刊发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报道。要在持续推进全民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公众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快闪”“五进”活动。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累计日和村(社区)安全基础筑牢创建工作。四是严格监管监察,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高层建筑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新城和镇街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新城级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大力运用网络培训、云课堂讲座等形式开展提升安全监管干部能力培训。(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各直属国有企业,以下均需各街镇、各直属国有企业落实,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定工作。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接入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依托省安责险管理平台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准入监管,2022年底前,制定新城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新城。三是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台账。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具备远程提醒功能的主动视频监控系统,达到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途径的监管目标。四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独立的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未投用或安装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9月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标准化体系。2022年底前,新城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七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城科技创新与新经济局、新城生态环境局、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城管交通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火灾防控体系,不断推动消防工作规划引领,发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杠杆作用,推动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健全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推动镇街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提升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消防安全治理责任机制显著增强;二是聚力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新城建章立制、优化资源,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地下轨道交通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四是聚焦城中村、老旧场所及其他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在城中村实施差异化火灾风险防控措施,推动老旧场所基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深化“一城一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综合治理,夯实不放心、不托底单位火灾防控意识和能力,2022年底前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治理新格局。五是强力整治消防产品领域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针对性火灾风险管控措施,提升整治效能。六是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七是教育卫体、民政(宗教)、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组织在重点行业创建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固化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八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各级要建成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九是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工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分岗位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新城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新城党委宣传部、新城政法工作部、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城科技创新与新经济局、新城人社民政局、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城教育卫体局、新城应急管理局、新城农业农村局、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泾河新城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制度,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淘汰报废力度,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五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公安泾河新城分局牵头,新城城管交通局、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城农业农村局、新城教育卫体局、新城党委宣传部、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城科技创新与发展局、新城应急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三是配合铁路部门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轻飘物、危树和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配合铁路部门开展铁路与公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四是督促辖区邮政寄递企业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五是开展桥梁、桥墩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和水上活动安全治理。(新城城管交通局、新城应急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管局、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和住房领域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体育馆、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抗震宣贯和检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普查,推动地震易发区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实施。(由新城住建局牵头,新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八)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商贸和成品油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统筹工业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明确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禁工艺设备设施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入新区。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安全对策措施,2022年底前园区内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100%。四是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分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五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一企一档”管理,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六是建立健全商贸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商贸行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夯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七是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突出成品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中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商务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八是健全制度机制,消灭事故萌芽。商贸流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好行业安全生产的系统性、长远性问题,科学分类施策,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九是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城科技创新与新经济局、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城党委宣传部,新城生态环境局、新城公安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区域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规范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新城生态环境局、新城应急管理局牵头、新城科技创新与新经济局、新城公安局、新城教育卫体局、新城城管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强化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开展旅游包车、景区客运索道及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压力管道、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广“保险+服务”模式,提升电梯、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落实电力和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农林牧渔业安全整治:厘清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和农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城市供水安全整治:落实供水单位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管理,提升城市供水突发应急处置能力。城市管理安全整治: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排水等市政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对城市城市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物业、货运代理、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规现象,指导、督促各新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新城教育卫体局、新城党委宣传部、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新城公安局、新城农业农村局、新城城管交通局等分别按职责牵头,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新城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新城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省安委会“1+2+9+8”和市安委会“1+2+7+10”的工作思路,结合新城实际,研究制定“1+2+7+9”的泾河新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直属国有企业、各街镇要对标中、省、市、新区、新城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新城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要于7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新城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新城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各街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经验做法,并借鉴西西咸新区其他新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辖区推广。要总结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新城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按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报新区安委会办公室,12月1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0月底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新城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经新城安委会审定后,上报新城党委管委会和西咸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城管委会设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新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新城应急管理局,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度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街镇、各直属国有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地区、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我市、新区、新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强各执法单位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待《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修订完成后,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同时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各级财政要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依据财力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专家查隐患、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给予支持。
(五)严格监管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新城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问效问责,切实夯实工作责任。新城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新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新城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新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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