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当前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的形势,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实际,决定在新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新城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有限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其中,化工、建筑、电力、造纸、建材、餐饮、食品加工、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2.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帐。
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8.是否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9.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器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10.是否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1.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包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12.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整治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4月10日前)。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将本方案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自查自改工作(企业自查表可参考附件3)。各相关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整治措施,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二)专项执法检查(4月11日至4月20日前)。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逐一对照整治重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督导检查和巩固提升(4月30日前)。新城安委办和新新城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要适时对责任监管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随机抽查,通过检查企业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消除隐患,倒逼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常态化规范管理,推动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各行业领域,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把检查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链条。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特点,立即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进行再检查再部署,查缺补漏,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压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检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一律尽快提请本级管委会予以关闭。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利用此次检查整治的契机,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标语等载体,印发相关书籍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有限空间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法规标准宣传力度,并加快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宣传至企业和基层单位,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并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五)从严整治,确保实效。新城安委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总结分析本责任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找差距、补漏项,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固化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确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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