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电力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泾河新城辖区电力线路隐患整治工作,泾河新城安委办制定了《泾河新城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泾河新城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
根据《泾河新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泾河新城建设步伐加大,建设项目多、拆迁房屋多、事故隐患大量增加凸显,加之涉及电力安全的事故频频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委办从即日起开始,立即在泾河新城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排查在建工地电力线路的事故隐患,积极治理建设项目内部及周边存在电力线路或者施工机械作业半径涉及高压线路的现象;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消除架空线路通道植物、建筑(构筑)物危及电力运行的安全隐患;消除各类变电站周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事故隐患;消除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和电网可靠供电能力。
二、活动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电力设施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各类配变电站房、配电台区。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1.架空线路通道安全隐患。包括在架空线路通道内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超高树木和新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的超高植物;在线路通道内堆放弃土、采挖砂石或违章进行房屋新改扩建,造成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线路杆塔稳定;线路通道内及附近大型机械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2.地下电缆线路隐患。3.变电站(所)安全隐患。4.对电力设施保护区标识牌设立完好及规范情况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重要公路、人口密集区段标示牌是否标准规范设立。5.他供电企业产权的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存在发生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的地方。
三、工作职责
(一)西咸供电分公司履行主体责任
负责泾河新城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工作。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西咸供电分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巡视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落实用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五项措施,检查中发现有建设行为危及或者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要及时通知解决,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建立台账,制定解决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泾河新城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汇报,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管委会报告。
(二)各街镇属地监管责任
各街镇人民政府应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落户企业首先检查建设项目范围内有无电力线路、居民建房有无危及电力线路、建设各类林木有无危及电力线路等现象,并沟通解决,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帮助电力企业协调处置危害电力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1.发改局:牵头对电力安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突出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对排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及时汇总梳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突出重点,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电力安全会商研判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要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必要时报告分管委领导或主要委领导。
2.公安泾河新城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打击销赃行为。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查处管辖区域内对电力设施造成安全威胁的违章构建筑物和施工等行为,如广告牌、违章搭建建筑包裹电力设施,在电力电缆管沟上施工、挖填土方、道路建设,施工机械作业半径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等造成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同时要对辖区内需要迁改的电力线路要积极制定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迁改。
4.应急局: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5.自然资源、城管执法、交通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和政府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审批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开采、道路建设等工作时,第一审批部门应将涉及线路走廊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项目告知西咸供电分公司。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批准建设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开采矿产资源。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电力设施保护成员单位、各街镇和各电力企业按照专项行动内容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领域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检查表,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具体区域;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重要电力用户、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要重点巡查,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前,要加强监控,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力安全运行的影响;电力企业内部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要及时与属地村镇沟通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泾河新城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再由专委会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处理。西咸供电分公司要认真填报泾河新城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和泾河新城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于6月20日、7月10、7月30定期上报安委办(联系人:张美丽,电话:029-36385621)。同时,电力企业要做好隐患处理的应急预案,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街镇应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改,及时帮助电力企业协调处置危害电力安全的违法行为。
发改局要牵头抓总,协调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或上报的各类电力隐患要积极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积极牵头,形成合力,力争消除排查的隐患。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安委办组织对各相关单位、各街镇和电力企业按照职责分工抽查检查,此项活动将纳入三季度考核,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对于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安委办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筑电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活动由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发改局牵头实施,西咸供电分公司具体落实,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安全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发改局要按照会商研判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专项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强化督促指导。安委办领导每月抽查1次,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分管领导每月至少2次带队进行检查。其他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完成排查检查任务,落实各自职责。
三要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专委会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各街镇、电力企业要指定专人,及时定期向专委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街镇、相关部门要于8月2日前向安委办报送活动方案、工作小结、整改情况等,对于没有完成整改的隐患,由相关单位定期续报,直至结束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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