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促进就业,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咸财发〔2020〕55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泾河新城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泾河新城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人员)
(二)泾河新城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三)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四、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一)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三)按照要求,对符合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信息,在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申请人员,由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六、申报资料
(一)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二)创业失败人员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
七、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七)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等;
(八)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
(九)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二)已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却未申请该年度个人社保补贴的,可补办2021年度个人社保补贴。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
(四)咨询电话:029-36381794
泾河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