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18年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为了做好泾河新城辖区内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根据《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99号)、《西咸新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咸人社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城实际,开展2018年泾河新城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投标类型、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招标类型。泾河新城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招标对象。西咸新区及西安、咸阳两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办学(培训)能力的机构,均可申请作为投标对象。
      (三)投标条件。参加投标活动的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泾河新城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的办学(培训)能力;
      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
      3.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4.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5.具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等级的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及与教学相适应的培训教材。
      (四)招标程序。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负责对投标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初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初审考察报告并审核后,召开招标会议,进行评标,确定拟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发文公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专业,并上报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二、招投标时间安排、所需提交资料及组织实施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6日为投标阶段。符合条件、有投标意向的机构在此期间向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递交投标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2.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日为初审阶段。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在此期间完成资料的初审和投标单位的实地考察工作,形成初审考察报告并汇总。
      3.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为评标阶段。投标机构在招标会议上进行投标申述,由评标委员量化打分,招标小组根据打分情况及综合意见,提出拟中标单位意见。
      4.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为公示阶段。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在审定后将拟中标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中标单位及专业,并上报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备案。
      (二)所需提交资料
      1.证明资质的相关文件。法人登记证(培训学校同时提供办学许可证)、教学场地使用证明材料或土地使用证明、拟承担培训工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等。
      2.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投标书(见附件)。
      3.单位基本情况(办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学员考勤制度)、培训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以上各项资料在申请投标时须提交一式七份。
      (三)组织实施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组织成立泾河新城2018年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工作小组,并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各投标机构在招标会议上进行投标申述,由评标委员量化打分,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打分情况及综合意见,确定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发文公布中标单位及专业,并上报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备案。
      附件:  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投标书.doc
      联系电话:029-36385565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2月22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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