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群众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营商环境,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拟开展2021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实行就业创业培训备案制的通知》要求,现就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经省(部)、市、西咸新区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凡最近一期年检合格的,均可申请参加新区就业、创业培训。

二、备案材料

(一)省(部)、市、区县一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备案表(制式)一式两份;

(三)承诺书(制式)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学许可证中未明确标注培训职业工种的,需提供合规的职业工种明晰表(加盖公章);培训职业工种必须在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

三、备案受理

(一)申请参加泾河新城就业、创业培训的,向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提交培训备案材料;

(二)申请参加西安市市本级就业、创业培训的,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培训备案资料;

(三)申请参加西安市失业培训的,统一向西安市人社局提交培训备案材料。

四、备案管理

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办学许可证与备案表中对应的职业工种如发生变更,需及时做好备案表中职业工种备案调整。未及时备案的职业工作培训视为无效。

备案手续完善,并经西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培训账号的,方可开展培训业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将定期向社会公告已经备案的就业、创业、失业培训机构。

五、培训监管

就业、创业、失业培训由受理备案的相应人社部门负责监管。培训过程中存在“虚”、“假”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

 

附件:     附件1:西咸新区SYB创业培训备案表.xlsx
                  附件2:西咸新区创业培训承诺书.doc
                  附件3:西咸新区就业培训备案表.xlsx
                  附件4:西咸新区就业培训承诺书.doc

 

             联系人:宁柯            联系电话:36390075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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