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结果运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须把握审计结果运用这个关键,才能达到促进整改、推动改革的目标。
      一、审计结果的内容与运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后形成的结论性审计文书。审计结果主要包括:审计机关向本级党委、政府,审计委员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的、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审计意见及结果报告;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移送处理书、审计建议书等。审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审计信息,也是重要的审计结果。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由各级审计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管理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或在做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奖励表彰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二、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因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审计结果运用作用有限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未能真正落实地方政府对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审计机关指出其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够重视,对要求整改的事项敷衍应付。二是少数地区在干部考核评比中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权重较小、分值过低,审计结果对干部考核、奖罚和选拔任用的影响不大。三是少数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内容不熟悉,对审计技术方法缺乏研究,未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其他类型的审计区别开来,还停留在资源环境审计的思维定式中,未能与时俱进。
      (二)责任区分界定困难,审计结果权威性受影响
      (1)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处于复杂而敏感的系统之中,外部因素对其影响很大。一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环境损害问题受气候、地域、季节、外部性及历史原因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领导干部责任难以界定。(2)当前各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尚未编制完成,对于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的增减还无法定量反映。(3)审计评价标准虽已在相关规定中明确,但评价办法还需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体系还要进一步探索,评价的公正性、公允性和权威性有待提高。四是生态环境损害和生态系统的修复周期性较长,而领导干部任期相对较短,对于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应承担的责任难以区分,采取措施修复生态环境应予以肯定的成绩难以体现。  
      (三)人员力量不足,审计结果质量难以保证
      (1)是市县级审计机关的资源环境审计人员不足,完成审计任务较为困难。(2)审计人员专业结构失衡。熟悉财政财务和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又具备经济责任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经验的主审缺乏。(3)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能熟练使用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骨干缺乏,审计项目完成质量不高。
      (四)基础数据获取困难,审计证据不充分
      (1)部分基础数据陈旧。如某地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小斑图多年未更新。审计组所能取得的森林资源图斑数据与目前实际差距较大,利用地理信息技术进行图斑叠加比对核实领导干部任期内林业资源实物量变化的目标无法实现。(2)部分基础数据缺乏。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计算困难,资源资产质量方面的数据基本空白,不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评价。(3)部分基础数据生成时间与领导任期不匹配,无法为审计提供数据支持。四是不同行政主管部门数据不一致,审计人员难以判断定性。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强化全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运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权重,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加大问责力度,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发挥审计结果运用示范作用,增强践行绿色生产方式的内生动力,减少违法排污、运输和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各级审计委员会应积极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及时把运用审计结果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建立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避免审计结果运用滞后。进一步健全环保督察巡视与审计机关的协调机制,加强资源环境信息共享,审计机关为环保督察巡视提供问题线索,同时其也应向审计机关反馈相关信息。做好数据共享顶层设计,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联系,自上而下地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为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创造条件。
      (三)建立审计评价体系,提高审计结果公信力
      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生态环境状况,遵循客观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备性原则、互斥性原则和重点性原则,建立动态、开放的审计评价指引。审计人员在具体实施中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和细化审计评价指标,对审计对象及其所在部门给予恰当的评价。审计机关也应引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剖析,找准根源,为审计结论提供第三方意见,增强审计结论的说服力。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建立与审计评价相配套的奖惩制度,使总体评价的权威性得到保证,提高审计结果的公信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结果质量
      (1)通过信息化审计拓展审计资源,解决审计人力资源缺乏、专业结构失衡的问题。建立数据分析团队,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支持。(2)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提高审计机关资源环境审计人员的能力水平。(3)加强业务指导,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引,印发审计工作动态,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实践及时给予指导。(4)加强审计结果的质量监督检查,通过现场督导和业务审理,规范取证、定性、评价工作,切实提高审计结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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