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泾河新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新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泾河为总目标,加快推进新城法治建设进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泾河新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新城全体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管委会全年组织4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进示范创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法涉诉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文件8份。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10次。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实现了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申报。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2021年推出的“出生一件事”、“就业一件事”等16项主题套餐,累计办件量达1600件;二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有15个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三是持续推行“5+2”、“5+1.5小时”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模式,多形式、多渠道收集群众对新城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共电话回访36次,回访人数3314人次,满意度为99.96%。发放调查表2665份,满意率为100%。

2.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进行改革,开展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已完成30余项,惠及120余家企业。二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做到优化程序、简化环节、压缩时间,同时持续稳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企证照事项,用一张营业执照承载所有登记备案事项。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商事登记模式”,普及微信办照全程电子化,网上办事大厅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数量达90%以上,极大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四是进一步畅通市场准入,申请人持身份证登记即可当场核准发照,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

3.提升营商环境。一是组建“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司法干警服务团,深入辖区企业实地走访,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全年共开展32次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二是将政府、社会投资类项目验收时间由原来20多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8个、5个工作日以内,审批时限压缩了60%和75%;将各类验收资料精简为“一张表单”,申请资料压减了80%,为企业大幅节省时间,节约成本,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已完成志宽食品联合验收试点工作。三是推行水电气暖讯报装“一套材料、一表申请”和“一窗受理”,审批效率提升了70%。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建立“专项联络员+日常服务小分队”的服务工作机制,为9个重点项目以及5个“秦创原”企业各配备一名税务管家。

4.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基于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基础,将智慧法务终端的运用与村居法律顾问职能有机结合,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5次。二是在茯茶镇景区设“法律超市”1个,为当地群众、景区游客、商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三是为31名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已结案14件。四是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各1处,承担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功能,重点保障“政府兜底”对象。

5.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机关的衔接联动。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线索收集,紧盯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成功查处一起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泾河新城党委会议制度》《泾河新城管委会会议制度》等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泾河新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试行)》,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泾河新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开展了两次专项清理清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率达100%。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印发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设置和综合执法专项编制相关文件,核定执法专项编制160名,支队内设5个部、3个直属大队、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大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党委双重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和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各镇全面负责所属大队日常工作的开展。

9.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坚持每季度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工作检查,围绕执法人员、装备、事项、文书管理等9项内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执法单位基本情况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专门报告。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定期通报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三是开展“三项制度”自评与新区检查评估、案卷评查活动,17个行政执法单位及3个镇参与,通过评估反馈与交叉评查,进一步促进“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四是各相关执法单位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收集各执法单位人员执法证件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对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的执法人员,收回执法证件并注销。按照《泾河新城党委编办关于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设置和执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和职责。根据定岗定责情况,出台《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印发《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督查办法》《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督查考评办法》,全面落实内部督查机制,并建立督查台账。

(四)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1.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积极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各镇调委会共聘任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发放定额补贴。二是积极探索“社区+物业+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以崇文佳苑一期为试点,社区调解员作为群众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桥梁,已调处矛盾纠纷50余件,有效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三是有序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推荐8名调解员成为泾阳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四是充分依托114个基础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256次,调处案件122件,调处成功率100%,涉及金额142.78万元。五是提升网上信访满意度。信访部门群众满意度83.7%,较“两升两降”工作开展之前提升了46个百分点。六是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农民工欠薪主题培训2场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件。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成行政复议工作台账建立及档案管理,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新城涉法涉诉事项批办制度。至今暂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败诉情况,也无因未履行或不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而被复议机关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被撤销或者被责令履行的情况。积极向社会发布行政复议申请公开事项,接收办理行政复议21件,已结案17件,撤销率6.25%。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3.大力推进普法守法工作。一是制定了《泾河新城2021年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宣传主题、宣传形式及时间节点。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秋季法律进校园”“反间谍法”“12.4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三是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先后走进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0场次,累计发放宣传彩页、书籍约10万余份,宣传礼品8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00余个,受益群众达8万余人。四是积极对接中央、省、市媒体平台、商业门户网站、电视台,围绕“法治建区”主题播出新闻报道共28篇,其中,中央级电视台播出7篇;报纸媒体刊登新闻报道17篇,网络媒体发布新闻稿件700余篇。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4.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共接收13份检察建议书,2份司法建议书,均及时办理并按期回复。按照要求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达90.9%,行政诉讼败诉率10.5%。积极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1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主动公开,制定并发布了《泾河新城政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泾河新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泾河新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试行)》等文件。二是督促新城各镇、部门制定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累计审核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开3200余条。三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对外宣传中对新城工作信息及舆情回应信息等进行权威发布。四是依据《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宣传报道与舆情回应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五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分析及对策建议专题培训工作。

16.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组织新城管委会及各镇,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为重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通过网络等各种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清理不合格信用服务机构,并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修复退出工作。同时,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进各行业部门对本行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共享应用,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开展。在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金融、交通运输、社会保险、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7.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印发《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泾河新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泾河新城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稳步前进。

18.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依法治区办的统筹督导作用,每季度深入各部门开展一次实地评估,动态化跟踪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并开展专家评查工作。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推进依法治镇工作。

19.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及中心组学法,共开展学法活动10次。二是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赴延安培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四是组织新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钟长鸣》教育警示片,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五是依托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培训列为重点学习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还要不断强化,形成工作自觉性,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要不断夯实。

(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项制度”落实需要加强,日常监管形式比较单一,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作出前的监督较薄弱,不利于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法治建设宣传效果还不够显著。普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效果有待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2022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题培训。

(二)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对文书制作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

(三)增强法治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公证机构等司法资源的作用,提升为辖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能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不断压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责任。深入总结新城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改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压实各牵头单位的创建责任,以开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力争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

(五)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将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政务活动事项向社会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新要求,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同时,加强“法律明白人”和金牌调解员的专项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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