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管理办,泾河集团,各驻新城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按照新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在对新城各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了《泾河新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逐项对本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职能调整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需增加、取消或调整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泾河新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