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管委会相关部门,泾河集团:
《泾河新城关于推进管委会及泾河集团办公大楼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的工作方案》已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 3日
泾河新城关于推进管委会及泾河集团办公大楼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的工作方案
按照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西咸新区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尽快完成管委会及泾河集团办公大楼的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整改管委会及泾河集团办公大楼节水器具、设备;完善内部节水制度建立;强化日常节水落实,加强用水台账建立及用水监控;8月底前完成水平衡测试;9月底前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各项整改任务;10月份迎接西安市水务局、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节水办的验收检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快工作落实,保障创建工作高效推进,成立管委会及河集团办公大楼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办及协调工作。
组 长:刘高波
副 组 长:毛敏辉
成员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泾河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的组织开展及统筹协调工作,按照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城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毛敏辉兼任。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配合泾河集团对管委会大楼设施评估、节水氛围营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创建推进工作中的评估、整改等费用纳入管委会预算;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提供管委会及集团大楼报建文件及相关图纸;负责协助泾河集团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估及整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管理局: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负责协助泾河集团对接西安市水务局联系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负责协助泾河集团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负责协助泾河集团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泾河集团:负责节水型公共机构自查及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估,根据评估开展具体整改工作;负责按照要求办理完善各项审批手续;负责管委会及集团大楼的节水氛围营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自查、第三方评估,形成整改方案。
开展自查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整改前评估、水平衡测试报告及整改后验收评估。于8月10日前对照《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标准》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整改方案(包括具体整改措施及预算)。
负责单位:泾河集团
配合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10日
(二)根据整改方案,开展具体整改工作,包括:节水设施更新、用水节水制度建立、节水标识及宣传等。
负责单位:泾河集团
配合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三)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及验收评审。
委托第三方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全面了解管网状况,各部位用水现状,画出水平衡图,依据测定的水量数据,找出水量平衡关系和合理用水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挖掘用水潜力,达到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并通过验收评审。
负责单位:泾河集团
配合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27日
(四)完善取水许可、用水计划等审批。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善管委会及集团大楼的取水许可证及2018年度用水计划审批。
负责单位:泾河集团
配合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五)申报节水型公共机构。
按照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申请程序,报送所需资料,准备接待10月份西安市水务局、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安市节水办的验收。
负责单位:泾河集团、城乡管理局
配合单位:党委管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