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管理办,泾河集团,各驻新城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新城管理体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经11月15日泾河新城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崇文、高庄、永乐、泾干管理办公室,同时在泾干街道、崇文镇、永乐镇、高庄镇单独设置征地拆迁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崇文、高庄、永乐、泾干管理办公室
撤销崇文、高庄、永乐、泾干管理办公室,四个管理办原有聘用制干部员工全部划入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原有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牵头抓总,确保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在各街镇设置征地拆迁科
(一)机构设置
在泾干街道、崇文镇、永乐镇、高庄镇单独设置征地拆迁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作为各镇(街道)管理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在各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同时将崇文、高庄、永乐、泾干管理办公室原有行政事业人员派遣至对应各镇(街道)。
(二)主要职责
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负责编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管理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村民新建、扩建、翻建房屋事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棚户区(城中村)违法改造、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