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镇(街道),各直属国有企业,各驻新城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泾河新城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工作,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城实际,决定成立泾河新城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泾河新城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代表泾河新城管委会履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职能;负责办理应由泾河新城管委会复查的信访事项,并配合西咸新区涉及泾河新城信访事项的复核工作;督促指导新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洪武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曹 刚 泾河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信访局) 副部长(副局长)
赵朝辉 泾河新城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镇(街道),各直属国有企业,各驻新城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并配合西咸新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核涉及泾河新城信访事项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泾河新城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泾河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信访局),负责泾河新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日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政法工作部(信访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兼任。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