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高庄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合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泾河新城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又强化联动对接,全方位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治理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合力,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庄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王栋晖 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庞文婕 镇党委委员    李刚 乐华城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穆永强   屈育生  亢小军  赵小静  刘文娟  翟春民  席海利  何 柳  施 斌  郭 涛  张 稳  袁 飞  各村支部书记

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张平地、李彬强任办公室主任,陆捷、蒙昊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李明、史文奇、侯辉、赵录新,乐华城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日常事务和督查考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交安委工作职责

1.在新城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内相应的安全工作。

2.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交安委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交通安全问题。

4.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

5.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对新建、改建道路等落实道路设计、规划、建设、验收“四同步”制度,并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对存在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协调解决。

(二)交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并根据镇交安委要求,推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2.定期向镇交安委报送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镇交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3.筹备组织承办交安委相关会议和活动,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对成员单位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工作。

4.负责交安委办其他日常工作和道交委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5.乐华城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负责对黄冈中学、泾河新城第三学校上下学时段车辆进行疏导,对辖区交通拥堵道路做好协调疏通。对非营运车辆载客、非机动车辆违规超载、未落实一盔一带等违规行为进行管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细抓实,成立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二)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定期分析形势,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夯实基础,整改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本村区域内学校、集市、进出村路口及主要交通要道安排交通安全员疏通道路拥堵。要履职尽责,联动联合,密切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攻坚克难,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畅通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动态,并建立工作资料台账,以备查验。

(四)对在工作中未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研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单位负责人将严肃移交纪委处理。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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