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教育卫体局关于开展2017年护苗行动实施方案

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明确的学校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泾河新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2017年陕西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护苗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卫监督发〔2017〕75号)要求,结合泾河新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促使泾河新城中小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规范晨检和有关工作记录。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8〕37号)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教体艺〔2011〕5号)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65号)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号)
      《消毒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17226-1998)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2014)
      三、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名称为护苗行动,工作对象为泾河新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工作重点为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专项监督及整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机构。
      1.学校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2.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
      3.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并按不低于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
      (二)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以下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1.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2.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3.学生晨检制度;
      4.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5.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6.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7.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8.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9.通风、消毒制度;
      10.其他有关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三)工作记录。
      1.落实学生晨检制度,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工作,晨检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2.落实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各项记录真实完整,具有关联性,所附相关证明齐全。
      3.落实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查验登记、补种记录齐全。
      4.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病例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并做好登记,疫情报告登记规范。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6月底前,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按照《2017年西安市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指导检查。7-9月,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结合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记录,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
      (三)总结通报。10月10日前,泾河新城教育局对本辖区护苗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完成工作总结上报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五、工作要求
      (一)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要从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的角度,提高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护苗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保证专项行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注重对学校负责人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明确学校在传染病防控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从而促进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督促我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确定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在卫生监督员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记录,落实有关传染病防控措施。
      (三)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大对护苗行动的信息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及社会了解护苗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四)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情况和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报告,并通报。同时,要开创工作亮点,总结经验成效,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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