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促进泾河新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招生”等行业负面现象的力度,现就我新城教育系统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招生”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召开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座谈会》(2016年7月21日)精神要求,全面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乱收费、乱补课、乱招生”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乱收费、乱办学、乱招生、乱补课现象。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乱象问题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治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惩处等手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治理范围
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28日--10月28日 )
新城教育卫体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各学校也要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陕西省中小学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和学校择校、乱收费、乱招生等行为的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学校依法办依规办学的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9日--11月28日)
校长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组织专人员,集中时间,就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学校将整改方案和自查自纠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新城教育卫体局(西区)。
(三)专项治理阶段(11月29日--12月28日)
新城教育卫体局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卫体局局长担任,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雒佳同志担任,成员由负责基教、学前民办教育、人事、招生等工作的同志组成。对新城内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深入基层一线,走进学校师生,着力发现问题,坚决纠正问题。
四、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招生”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达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的。检查内容重点包括: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特色班、兴趣班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补习班、奥数班等,学校是否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中小学校是否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是否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情况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包括(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的;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的;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的;延长在校教学时间并收费的;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其他符合有偿家教行为定义的情形)。
(五)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约束
严禁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与在职教师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向学生收费;严禁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出借场所用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程相关的先修、补习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强化监督检查,集中抓好专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基教小组侧重负责治理中小学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学前民办教育小组侧重负责治理民办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人事小组侧重负责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督办小组负责牵头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教育卫体局将联合本级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学生及家长、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在校内明显位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学校要组织职工加强学习,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到依法治教、依法从教。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力求做到学校规规矩矩招生、家长清清楚楚交费。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落实整改。
各学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快速启动,措施上要触及关键,对学校自身存在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要制订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要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要力争全面、深入、彻底,真正见到成效。要针对一些普遍性强、群众关注等典型问题建章立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纪问责。
凡是涉及教师个人乱办班、乱补课的,一经查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分;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推诿通融等工作作风问题,除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公开曝光。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补课班的,联合举办或出借场地给在职教师从事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补课班活动的,情况查实停办整改,该年度的办学情况评估定为不合格等级,对我行我素顶风违规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联系人:谢佳
电话:3622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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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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