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关于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陕西咸办发〔2017〕9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农民享受新农合政策提供的医疗保障,现就做好泾河新城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人民群众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8年是泾河新城对接承担保障延续社会事务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对于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转十分关键,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8年新农合参合登记核准工作,确保参合率不低于95%;对农村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所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参合率达到100%;各镇(街道)参合人数不低于上年参合人数,且参合率不低于95%。
      (二)阶段要求
      1.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各镇(街道)动员安排;
      2.2017年12月15日所筹基金基本过半后需要首次上解;
      3.2017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筹资任务并进行第二次上解;
      4.2018年1月10日查漏补缺,全部上解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账户;
      5.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查漏补缺、核对、汇总、信息录入、数据上报等工作。
      户 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建行泾阳支行
      账 号:61001637308052503541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负责辖区新农合筹资的宣传动员、信息核对、数据维护、基金收缴、统计汇总、筹资周进度表上报等工作;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农合政策、参合农民受益情况及筹资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纪检监察审计局:负责做好新农合筹资审计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
      (四)财政局:负责保障新农合工作所需专项经费,提供新农合基金相应财政专户,做好资金上解工作,对接西咸新区财政局及时领取“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并及时下发各镇(街道);
      (五)人社民政局:负责解决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结合与促进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救助对象的参合资金,负责汇总低保对象、五保人员等参合困难人员名单;
      (六)教育卫体局:负责基金收缴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汇总新城计划生育户参合人员名单;
      (七)扶贫开办公室: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核对,确保贫困人员参合率100%;
      (八)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配合做好参合人员身份信息的核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是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岗位和工作人员,确保筹资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相互协作。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要把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力争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目标。
      (三)加强督导检查。泾河新城将新农合筹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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