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陕泾河办发〔2017〕1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农民享受新农合政策提供的医疗保障,现就做好泾河新城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人民群众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8年是泾河新城对接承担保障延续社会事务发展的起始之年,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对于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转十分关键,各村要充分认识今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18年新农合参合登记核准工作,确保参合率不低于95%;对农村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所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参合率达到100%:全镇参合人数不低于上年参合人数,且参合率不低于95%。
(二)阶段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高军
副组长:惠明真
组员:张冬 武海娟 曹静 余引 朱景泰 郑红军 陈妮
2. 实施阶段
(1)以村组为单位持参合人员名册(除去民政工作站提供的低保、五保人员,计生服务站提供的计生户,扶贫办提供的贫困户名单)逐户动员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合参保,审核户籍应参合人员并收缴参合费用(190元/人),自愿参合人员另行造册登记,以户为单位分别出具专用票据,并对照户口本修订参合人员名册。各村每天下午3点前将当天筹资的参合资金上缴指定账户,不得延误。收费工作务必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及时与镇合疗办核对票据及参合人员。
(2) 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参合,不得乱收费、 搭车收费。
(2) 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参合,不得乱收费、 搭车收费。
(3)镇合疗办、计生办、扶贫办、民政工作站同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校对工作,确保在2018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完成对参合人员的网上信息录入、核对、基金审核等一系列工作,做到缴费与实际参合人数相符,确保参合群众2018年1月15日起正常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备注;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间需办理审核住院手续的参合人员,请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合疗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是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各村要切实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岗位和工作人员,确保筹资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相互协作。各村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要把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力争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目标。
(三)加强督导检查。崇文镇将新农合筹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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