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按时完成我镇2018年度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确保参合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制度保障,按照陕泾河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合筹资对象及标准
(一)参合筹资对象:2018年1月1日前户籍在西咸新区的常住农业人口。按照2017年9月15日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五保人员)、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等困难特殊群体参合费用一律先由个人缴纳,村上收取,待参合筹资工作完成后,个人缴费部分由各新城财政按照困难特殊群体人员名单统一退回,其余人员按照筹资原则自愿缴费参合。
(二)参合筹资标准: 190元/人。
二、参合筹资时限
参合筹资工作时限: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 12月4日至10日)。各村召开参合筹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参合筹资工作,下达工作任务。镇设立筹资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接通4兆以上电信宽带,培训电脑操作人员,按村分组打印参合人员名册。镇合疗办人员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办理程序,动员组织辖区群众积极参加。
(二)收缴参合费用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各村以组为单位持参合人员名册逐户动员农民个人以家庭为单位(以户口簿上所确认的家庭成员为准)参合参保,农民整户一次性缴纳,注意本次收费开具发票时在户主姓名栏备注合疗证号,各村按参合缴费票据、参合人员名册及参合筹资结果将账务对清后,以村为单位,由村合疗负责人统一与镇合疗筹资办算账,票据、人数、解款数完全相符的为收缴工作完成。
各村筹资工作组于每天下午3时前向镇筹资办上报收款进度,并将当天筹集的参合参保资金上缴合疗筹资基金库。
(三)完善修改电子参合档案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31日)。2018年参合筹资资料的收集上报。镇开展数据的审核、汇总及系统维护工作,将《2018年度新农合筹资花名册》(系统维护完毕后导出)、《2018年新增家庭参合登记表》、《2018年度参合筹资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留存并归档。2018年1月1日前,我镇将《2018年度参合筹资情况汇总表》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于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四、有关政策解读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只包括2016-2017年已脱贫的巩固提高户和2017年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参合费用一律先由个人缴纳,村上收取,待参合筹资工作完成后,由泾河新城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我镇扶贫办确定名单,报泾河新城财政局统一垫付2018年合疗筹资。
(二)计划生育户包括原来计划生育系统已建库的人员名单和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新确定的计划生育户,由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和我镇计生办确定名单,所有计划生育户按照合疗筹资的标准先缴费,待计划生育户名单确定后按政策返还。
(三)城乡居民参合原则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家庭成员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重复参合。
(四)城乡居民参合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参合,不得乱收费、搭车收费,更不得借农民参保之机乱收费,硬性捆绑收费,群众可自愿选择参合。
(五)以往年度中断参合的人员,直接参加2018年新农合,不用收取往期费用。
(六)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及在外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农民工可不计入户内应参合人口。
(七)进城农民、城镇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选择参加新农合的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村参合筹资工作。村书记是本村参合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参合筹资工作负总责;村主任是本村新农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参合筹资工作。要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切实搞好参合筹资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村要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政策培训,确保参合筹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参合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调动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鼓励村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城乡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按照时限做好筹资工作。本次参合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安排专人,确保我镇新农合筹资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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