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驻新城单位:
为推进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和《西咸新区城市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通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新城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底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2017年达到20%、2018年达到40%、2019年达到60%),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2017年达到10%、2018年达到25%、2019年达到40%)。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引导社会参与
1.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电子屏等宣传媒介,播放刊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等;在广场、公园、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公益广告;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教育卫体局、城乡管理局
(2)深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内广场、活动室、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各类宣传设施和场所,运用粘贴、悬挂等各种方法,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的垃圾投放点、单元楼道设置温馨提示牌,做到“进单位、进楼道、进家庭、到企业”的“四进一到”宣传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应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室,方便垃圾分类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做到入耳入眼入心,时时提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城乡管理局
(3)组织和策划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定期面向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到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讲解工作;定期组织居民和中小学生观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视频。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城乡管理局
2.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组建“三支队伍”推进分类。加快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推进,管委会建立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镇(街道)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社区组建以本社区热心居民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人社民政局
(2)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需设立专职的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聘请专业垃圾分类讲师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教员队伍、指导员队伍、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企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按照“一月一课”进行分门别类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人社民政局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分类实施小区按照“一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同时,组建各镇(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深入分类地点以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责任部门:人社民政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城乡管理局
(3)推进校园垃圾分类教育。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班每学期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或主题实践活动,编制发放卡通版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参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室”,从小培养儿童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意识。
责任部门:教育卫体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城乡管理局
(二)扩大垃圾分类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镇(街道)应制定年度辖区居民垃圾分类推进计划,标明推进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覆盖范围达标。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
2.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方式进行垃圾分类,率先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教育卫体局、城乡管理局
3.推进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实施垃圾分类的工作模式,首先以车站、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为试点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窗口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分类质量,确保按时完成目标。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三)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深化试点区域垃圾分类创新工作。试点区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时,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垃圾分类模式及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和清运试点工作,做到推进、总结、创新同步走的方法,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机制,试点镇(街道)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2.创建示范小区。结合试点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各镇(街道)通过验收的示范小区数量不少于本辖区分类小区数量的50%;非试点区域的镇(街道)同时可以申报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鼓励示范小区不断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同时,做好企业、社区榜样,共同致力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
4.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定期在先进示范点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会,促进各镇(街道)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国内城市和兄弟新城之间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增进交流,取长补短。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四)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1.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依托餐厨垃圾 “高含水率、易腐烂、营养丰富”的特点,利用饲料化技术、肥料化处理技术、发酵产燃料酒精技术等方法,规划建设一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厂,作为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同时,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系统,采取密封清洁车辆,定时定点、定人定车上门收集,统一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提高辖区餐厨废弃物收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改革创新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2.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试点。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绿化队伍或社区为基本单位,覆盖全区、便捷高效的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网络。规划建设一座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厂,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等。在区域内的大型公共绿地场所,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自行消纳点,采用粉碎、堆肥等方式消纳园林绿化废弃物。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改革创新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3.建设垃圾拆分和分拣中心。在泾河新城环卫中心周边分别建设一座大型垃圾拆分中心和分拣中心,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大型垃圾以及可回收垃圾进行拆分和二次分拣工作,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资源回收利用产品。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改革创新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回收人员、废品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目的。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市场服务和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建设辖区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所有垃圾分类点的基础信息、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质量及收集运输、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2.夯实“三支队伍”的作用。以管委会建立的培训教员队伍,培训老师数量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0.1‰;以镇(街道)建立的指导员队伍,指导员数量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5‰;以区(社区)组建的本社区热心居民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1%,同时,发挥 “三支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分级包抓制度,做好培训教师分片包抓教导员、教导员分片包抓志愿者的工作机制,提高辖区垃圾分类的投放率。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人社民政局
3.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部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配合部门: 城乡管理局
4.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分类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中,质量达标”的要求,方便居民分类投放。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
5.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城乡管理局负责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落实收运作业单位。收运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收运方案和规范,落实分类垃圾收运车辆,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分类投放的厨房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达到日产日清,不过夜的要求,并接受居民和媒体的监督。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6.实施分类垃圾房改造。结合辖区试点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泾河新城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点(房)改造建设设计导则(试行)》,先对试点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垃圾房进行改造,摆放分类垃圾桶,增设分类投放口,规范分类标识,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同时对弃用垃圾房进行拆除,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制定配套方案,全面推广。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配合部门:城乡管理局
(六)完善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管委会与各镇(街道)签订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书;各镇(街道)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签订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城乡管理局
2.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的评选和表彰,充分调动 “三支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对设立垃圾分类宣传室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给予补贴;对垃圾分类投放质量高和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各镇(街道)给予奖励,由城乡管理局联合财政局制定《泾河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贴和奖励方案》。
责任部门:财政局、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3.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评价研究,加大垃圾分类专项考核力度,制定《泾河新城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泾河新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标准》和《泾河新城生活垃圾运输收集考核办法》,完善新城、各镇(街道)两级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加强对分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城乡管理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道)
4.制定《泾河新城生活垃圾费用征收管理办法》。借鉴西安市生活垃圾费用征收管理办法,结合泾河新城实际,制定《泾河新城生活垃圾费用征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收集、运输、处理”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同时,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速度快和工作任务完成早的单位和社区,要按照“分得好,少付费”的方法征收生活垃圾费,确实促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达到减量化目的。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七)加快分类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结合新城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泾河新城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垃圾分类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责任部门:城乡管理局
四、实施阶段
(一)宣传和准备阶段(即日起-2017年12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完成“三支队伍”建设,组建培训教员、指导员队伍,面向各分类小区招聘志愿者,按照“一月一课”的标准,加强“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
2.各镇(街道)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组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室,启动绿化废弃物处理厂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厂、泾河新城拆分中心和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试运行工作;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处置体系;各镇(街道)按照年度任务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章制度和标准,编制泾河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制定《泾河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调整《泾河新城生活垃圾费用征收管理办法》。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信息系统、全区推行垃圾分类。
1.继续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实现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作用的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2.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巩固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成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完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室,加快绿化废弃物处理厂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厂、泾河新城拆分中心和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启动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各镇(街道)按照年度任务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社区,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面向全区推广,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9年1月-12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巩固和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范围,提高垃圾分类范围,总结经验,进行成绩考核。
1.继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加快推进绿化废弃物处理厂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厂、泾河新城拆分中心和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各镇(街道)按照年度任务做好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3.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总结成功经验,分析不足,促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表彰奖励一批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的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家庭。
4.编印《泾河新城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泾河新城垃圾分类工作案例》,在全区范围内召开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保护辖区生态环境,成立泾河新城“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建权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任炳群 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建安 泾河新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米海湖 泾河新城党委委员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相关驻新城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镇(街道)、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相关驻新城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思想,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泾河新城“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镇(街道)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镇(街道)要制定垃圾分类投放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抓好结合,突出重点。各镇(街道)要紧紧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的考核和评选内容,并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实现垃圾分类工作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紧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按照管委会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有效管理,全面提升泾河新城居民文明素质。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管委会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志愿者的奖励力度。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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